沈阳市沈河区朝阳街附近现一栋画出来的13层大楼,楼体上面6层是灰色的中式风格,下面7层是白色的欧式风格。记者联系到沈河区相关部门的一位工作人员,他称可能是“皇城改造的一部分,属于亮化工程”。(12月2日 光明网)
事实上,这个位于沈阳市沈河区朝阳街附近的13层大楼,不仅搭配了中式和欧式的“画纸”,而且一楼的门是圆拱形状,上面还“安装”了灯,在朝阳街路灯和周围商铺的照明设施的照射下,整个“高楼”看起来非常立体,甚是壮观。据群众介绍,这个开工建设两年的朝阳街黄金地段建筑,却一直“犹抱琵琶半遮面”,始终对外保持着神秘感,人们甚至不知道啥时候能投入使用,是干什么的,对此毫不知情。
与其花费心思搭管子、刷涂料,搞这么大的工程,还不如“光明正大”地走到世人面前,玩神秘是要给人“眼前一亮”的感觉,亦或只是有钱人的“任性”和抵挡不住的肆意妄为。
“纸绘”的大楼有无搭建建筑安全网,还是建筑商用“假把式”画纸搞的“偷梁换柱”?安全网主要是用来防止人、物坠落或用来避免、减轻坠物伤害,保护高处作业人员和行人的安全及维护工地清洁。对是否“偷梁换柱”行为,我们不得而知,需要相关部门查清基本的安全保障设施是否到位。
此外,工程建设项目开工都要设立相应的告知牌,对工程概况、安全生产文明、安全纪律、施工总平面图、施工项目经理部组织及主要管理人员名单等进行相应的公示,并提醒市民在走过路过时要注意安全。然而,在空空如也的“画纸”上,我们没有看到丝毫的提醒“痕迹”。
存在如此大的安全隐患,城建部门都去哪里了?难道真的要等到出了事故才“姗姗来迟”,追究责任和查明事故原因吗?公开公示难道真的那么难,不知遮遮掩掩为哪般?
一方面,建设主管部门和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要切实承担起监管责任,依法依规,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、企业法人等各个层面和环节,消除安全隐患,防患于未然。另一方面,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,及时查处各项安全隐患,对制度不健全、措施不落实、隐患整改不力的,要坚决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。同时纪检监察部门对行政主管部门不作为、懒政等行为要发现一起,惩处一起,绝不姑息。
——转载自人民网